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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有机的生产目标和原则?
生产目标是:建立农业可持续管理体系;尊重自然体系和循环,维持和提高土壤、水、植物和动物的健康,保持它们之间的平衡。
原则:在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内部系统的自然资源,采用以下方式对生物学过程进行合理设计管理:
·利用活体生物和机械方法;
·进行陆生植物种植、畜禽生产或者建立在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开发基础上的水产品生产;
·除了兽药外,拒绝使用生物和来自生物或者用生物生产的产品。
新法规 (EU) 2018/848认证范围,主要包括:(a)活的或未经加工的农业产品,包括种子及繁殖材料;(b)加工后用作食品加工的农业产品;(c)饲料
认证范围还新增下列与农业紧密相关的其它产品: -用作食物和食品加工的酵母-甜玉米,棕榈芯灯其它相似的植物的可食用部分及其制成品-用于食物和饲料的海盐或其它盐-可用于抽丝的蚕茧-**树胶和树脂-蜂蜡-精油-**软木塞,不含凝结剂和粘合剂-棉花(未梳理和精梳的)-羊毛(未梳理和精梳的) -生皮和未经处理的皮子 -精油-基于植物的传统草药制剂 -兔和鹿(兔的有机转换期为3个月,鹿为12个月)
欧盟会和议会在新法规中增加了不少新的可供认证的产品范围,不仅更加贴合实际有机生产中的需求,还完善了有机认证的范围,更加促进了有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植物生产的基本原则,新法规(EU) 2018/848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有所加严。出于对土壤肥力和生物多样性的考虑,新法规中对于作物轮作,粪肥的选择,投入物质及芽苗菜的种子都作出了相对以往更加严格的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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