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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的标准制定、有机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生态农业规划、生态工程设计、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组织和非组织有广泛和深入的合作。
认可监督管理会(以下简称认监委)负责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出口到欧盟的新产品:在转换期*二年和*三年的产品、纳入新法规认证范围内的新产品。- 计划在202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贸易证书(COI)模板。

*二章认证实施
*八条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认监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认监委发布。

*五条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和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结果采信等有关事项。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由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和认监委联合发布。
*六条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认监委以及有关部门,依据《*节约能源法》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推动相关机构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认证结果。
*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应当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并对检验检测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配合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验检测报告内容以及检验检测结论负责,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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