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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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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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HACCP表示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但不代表健康方面一种不可接受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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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资质审批
*七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八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法人;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万元;
(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九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程序:
(一)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符合本办法*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初审,并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认证机构资质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认证机构批准书》。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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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对申请人的认证、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进行评审的,评审时间不得**过30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十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认证领域目录,认证机构应当在批准的认证领域内,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
属于认证新领域,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在认证规则发布后30日内,将认证规则相关信息报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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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总则
条为了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根据《*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所称认证机构,是指依法取得资质,对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立进行合格评定的具有法人的机构。
*三条在*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四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条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客观立、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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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行为规范
*十三条认证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其从事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认证机构不得**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
*十四条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认证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对认证人员进行培训,其能力持续符合关于认证人员职业的相关要求。
认证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
*十五条认证机构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形式公布以下信息并其真实、有效:
(一)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
(二)认证领域、认证规则、认证证书样式、认证标志样式;
(三)设立的承担其认证活动的分支机构名称、地址和认证活动内容;
(四)认证收费标准;
(五)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注销或者撤销的状态。
(一)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从业基本情况、人员、业务状况以及符合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等内容;
(二)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机构与发展理念、机构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承诺、机构社会责任战略、机构社会责任绩效等内容。
*二十五条认证机构和认证对象应当对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http://yjcprz.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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