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有机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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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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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按照中国有机标准GB/T 19630-2005的认证业务,有机产品种植(作物、食用菌、采集)、养殖(畜禽养殖、蜜蜂养殖、水产养殖)及有机产品加工业务已经获得中国合格评定会(CNAS)认可(认可号No. CNAS C134-O)。
发展改革委、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地方主管部门依据相关产业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获得节能低碳认证的产品。
*七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防城港有机产品认证
*三条在*境内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四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工作;发展和改革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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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章总则
条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根据《*节约能源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包括节能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用能产品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应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低碳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符合相应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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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认证实施
*八条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认监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认监委发布。
*九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相关技术能力。
*十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检验检测工作相关技术能力。
*十一条认监委对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依法予以批准。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经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后,由认监委公布。
http://yjcprz.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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